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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珑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永嘉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乱象及钣喷中心推进建议》(政协提案24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会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交办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联系,6月20日通过电话联系,7月24日召开集体面商会,认真听取意见,严格落实“三访”工作要求。 一、关于加强维修行业管理的建议。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整顿维修市场行业,2021年4月我局与生态环境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嘉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未规定备案和未按规定取得钣喷资质而从事钣喷作业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又于2022年9月份出台了《关于开展永嘉县机动车维修市场“清风”行动的通知》,对经市场监督局登记但未按规定备案的、提供虚假材料备案的及超范围经营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摸,共动出动执法人员867人次,排摸出86家存在问题企业,其中未备案企业44家,均按照规定开具整改通知书,对5家拒不整改的企业立案予以处罚,严厉打了未按规定备案进行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为,有效维护了诚实信用、优质服务的维修市场环境。2023年3月份起,我局出台了永嘉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规范进行了全面检查,3月22日开出了出具维修凭证未载明维修部位、配件生产商品名称、保修期限等内容的违法行为永嘉县首张罚单,今年以来我局共对维修企业出具维修凭证未载明维修部位、配件生产商品名称、保修期限等内容、未建立维修车辆登记制度的违法行为查处20起。从5月份开始,我局开展了机动车维修企业未按规定备案、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回头看,另外,加大了机动车维修行业违法行为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提升精准执法效率。 二、关于钣喷中心车辆进出口问题的建议。您提到的钣喷中心车辆电梯进出口问题,我局已多次牵头并与上塘中心城区沟通协商,由于这块土地已规划为小微园区的停车场用地,暂时不能用于钣喷中心进出口的电梯设置安装,只能等小微园区建设完成后,再与小微园区进行协商。目前钣喷中心从同一个口进出,也能满足日常的生产经营。后续,我局将持续关注,争取帮助解决问题。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未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的宣传力度,通过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下发《永嘉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告知书》,印发《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机动车维修》的宣传手册,营造机动车维修行业执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积极联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加强日常检查和信息共享,根据阶段性任务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应整治而不整治或整治不达标、违规从事钣喷作业及其他违法行为,以执法手段督促维修企业落实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维修企业经营行为,降低了机动车维修服务质量纠纷,维护了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三)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内外合力。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对货物运输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充分发挥“内监+外督”作用,达到精准治理的目的,弥补了部分经营单位位置隐匿执法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巡查到的漏洞,形成执法闭环,让执法不留有死角。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分管领导:嵇晓晔,联系方式:139****8881,机关网:218881,承办人:钱娟娟,联系方式:137****5435(665435)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5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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