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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2015〕13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关于印发永嘉县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永人社〔2021〕43号)、《关于做好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永人社〔2022〕15号)等文件精神,经全县各乡镇街自查和县人力社保局抽查,拟对南城街道城南社区等254个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补贴金额873600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8日(三个工作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如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本人真实署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搬弄是非。 三、联系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南城街道广场路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03室)。 四、联系电话:57999906。 附件: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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