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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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合作制企业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关于印发<股份合作企业改制操作意见>的通知》(浙工商企〔2006〕8号)等规定,现将我局拟批准股份合作制企业永嘉县岩头区煤球厂(91330324MA297PB48T)办理股东变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2023年7月5日。 二、公示内容:拟批准办理股东变更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对申请办理手续的企业向我局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未收到异议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意见。 四、联系地址: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永嘉县上塘一百大厦一栋三楼企业科) 邮编:325100 联系电话67222073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办理股东变更手续股份合作制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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