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行政复议
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23-300897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永嘉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3〕5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3〕5号 申请人 余X达
落款日期 2023-01-12 被申请人 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0日对申请人编号为WX2022****56Q投诉件所作的答复,于2023年1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0日对申请人编号为WX2022****56Q投诉件所作的答复,于20231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并进行审理。经调解,申请人于2023年1月6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