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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片区、中小学,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繁荣校园文学创作,增强学生人文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嘉县第四届校园文学奖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永嘉县中小学生的文学作品、文学社及其指导师。 二、参评时限 第四届校园文学奖的各类奖项,其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奖项设置 (一)最佳文学社“红楠奖” 奖项说明:红楠是永嘉的县树,是我县久负盛名的乡土树种。评选最佳文学社3个,尽量涵盖小学、初中、高中,颁发荣誉牌和奖金奖品;3个最佳文学社的指导师相应获得“文学社最佳指导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另选优秀文学社若干个,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要求: 1.在评选时限内,每年至少出一期社刊(报); 2.文学社团经常开展各类文学活动,积极组织社员参加文学评选活动; 3.文学社刊(报)获得各类集体荣誉的,予以相应加分。 (二)校园文学新苗“寒兰奖” 奖项说明:寒兰清幽高雅,神韵独特,是永嘉的县花。评选小学、初中、高中文学新苗共10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其指导师相应获得“优秀指导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另选校园文学佳作若干篇,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要求: 1.参评对象须参加学校文学社团; 2.在评选时限内,至少有一篇文学作品在县级及以上获奖, 或在各级报刊杂志公开发表(正式出版),同一作品多处获奖、发表的,以最高等级计分; 3.参评作品包括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童话等文学作品,内容积极健康,且必须为原创,若发现有抄袭行为,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突出贡献指导师“孺子牛奖” 奖项说明:奖励为新时代永嘉校园文学繁荣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指导师,每届最多评选1名(可以空缺),每人最多评选1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 评选要求: 1.从事校园文学工作并辛勤耕耘5年以上; 2.在指导文学社与学生文学创作等方面成绩优异、贡献突出; 3.在全县校园文学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其他 本县在读中小学生正式出版文学专著的,可以申请适当补助。 四、组织领导 永嘉县教育局成立校园文学奖评选组委会,由局专职副书记担任组委会主任,县教育局办公室、学生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团工委有关负责人为委员,聘请专家为评委。 五、评选说明 (一)参评文学社奖项的,需提供2022-2023年的文学社刊1份;参评个人奖项的,需提供发表作品原件(或获奖证书)及1份复印件。上届已获奖的,不得再参评同一奖项。2024年1月4日至10日,将申报材料以校为单位,送交组委会办公室(县教育研训大楼1611室);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到专用邮箱1220688198@QQ.COM。联系人:陈超俊(电话67233057、教育网652627),潘志存(电话67225228、教育网619108)。 (二)校园文学奖评选活动不收任何评审费用。参评作品作者拥有版权;除非作者特别声明,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改编、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教育宣传、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三)本届文学奖的奖金与奖品由县慈善总会校园文学奖专项资金支出。其它未尽事宜,由永嘉县校园文学奖评选组委会负责解释。 希望各片区、中小学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鼓励教师的指导积极性,促进我县校园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附件:1.永嘉县第四届校园文学奖最佳文学社“红楠奖申报表 2.永嘉县第四届校园文学奖校园文学新苗“寒兰奖”申报表 3.永嘉县第四届校园文学奖突出贡献指导师“孺子牛奖”申报表 永嘉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永嘉县第四届校园文学奖最佳文学社“红楠奖”申报表
附件2 永嘉县第四届校园文学奖 校园文学新苗“寒兰奖”申报表
附件3 永嘉县第四届校园文学奖 突出贡献指导师“孺子牛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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