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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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永嘉县民政局、永嘉县财政局、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嘉县支援宁夏建设返永人员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民〔2009〕139号)、《温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市区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温民助〔2022〕155号)的文件精神,现下拨2023年5月支宁人员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300元,共计213人63900元,资金由县民政局直接拨付到支宁人员账户,请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做好支宁人员动态管理,死亡人员要及时报救助中心注销。 特此通知。 永嘉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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