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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永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永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县人力社保局劳动综合科 ,联系电话:57675980 。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永嘉县公共文化中心县人力社保局劳动综合科1525);传真(0577- 67235002 )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永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增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助力我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建设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新时代永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2 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围绕我县产业布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重点培养先进制造业技术工人、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和旅游服务业技能人才,努力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庞大、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时期末,打造形成具有永嘉特色的“永嘉工匠”金名片,技能人才制度政策健全、培养体系完善、岗位使用合理、评价机制科学、激励保障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新增技能人才5万人,实现全县技能人才总量达16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超过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我县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二、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三)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建立健全本行业人才培养机制,建立本行业技能人才库,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管行业就要管人才”的理念,发挥在本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管理等方面的牵头抓总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发挥自身凝聚人才作用,参与技能人才培训培养、竞赛组织等工作。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托企业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网络学习平台等,大力培养技能人才。

(四)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具有我县行业特色的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创新校企双制,开展校中厂、厂中校等产教融合试点。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高质量企业新型学徒。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针对泵阀、鞋服、教玩具等行业高技能人才实施差异化培养项目。鼓励通过名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放式培训技能人才。引导和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作用,鼓励县级以上大师工作室开展师带徒活动。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评聘,培训技能人才、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对培养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各级政府和部门按规定予以表扬和相应政策支持。对创新开展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成效明显的,在探索初期可视情给予补助。

(五)加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围绕我县各行业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围绕科技强县、数字强县,实施高新技术、数字教育、新业态等领域培育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乡村人才赋能计划”,对接供需两端,探索建立“产业导向、就业为本、技能优先、城乡共富”的本地就业技能培训,加快紧缺人才从招生到招工的全链条培养。引导技能培训机构着力开展行业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工作。

(六)发挥职业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职业教育院校布局,做强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温职院永嘉学院,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设技工院校。结合我县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鼓励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产业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切实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推进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加快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进程。

(七)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健全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加大社会培训规范化管理,加强审查备案机制,严格规范技能培训市场,引导培训机构“做公益事,赚良心钱”。加快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围绕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实施“金钥”培训计划,助力打造泵阀行业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金穗”培训计划,挖掘、保护和传承民间传统技艺;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深入实施“金服”培训计划,实施永嘉特色乡村旅游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业职业技能水平,强化民宿管家、酒店服务、美食制作、电商直播、康养护理以及其他我县特色技能项目培训,建立特色行业培训目录,必要时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项目制培训。

三、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

(八)健全高技能人才传帮带机制。企业可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鼓励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注重青年高技能人才选用。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我县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九)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县管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要发挥向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用人单位在聘的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分别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完善高技能特殊人才特殊待遇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对技术攻关、技术革新相关人才的待遇。

(十)健全技能人才重视关爱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关心关爱技能人才,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建立技能等级相匹配的薪酬制度,提高劳动者的报酬。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促进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技能人才配置效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发挥作用。引导企业规范开展共享用工。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我县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四、建立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多元化评价机制

(十一)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新八级工”试点。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双向流动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十二)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技能评价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与使用、待遇相衔接。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标准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标准的开发、评价。支持企业、机构或个人开展或参与职业工种题库的开发建设。

(十三)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企业对新招录或未定级职工,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结合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要求,直接认定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支持企业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强化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管理,加大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优化遴选条件,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保障评价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加快培育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争取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全县有5家以上,社会评价组织到我县设立考点5家以上。

(十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争取国家级、省级职业竞赛活动落地永嘉。成立县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特别是泵阀、鞋服、教玩具等为重点的制造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积极推动优秀选手参加市级以上乃至世界性技能竞赛。健全竞赛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职业竞赛活动,推行“赛展演会”结合的办赛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竞赛专兼职队伍建设,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鼓励企业对竞赛获奖选手建立与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

五、建立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机制

(十五)加大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健全完善评选表彰技术能手制度,加大技能人才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相关表彰中的推荐评选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建立健全行业领军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每年评选一次行业领军型技能人才,在县级技能比赛中获得工种前三名的,经评定授予“永嘉工匠”荣誉称号;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经评定授予“永嘉大匠”荣誉称号;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经评定授予“永嘉巨匠”荣誉。鼓励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和大师工作室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每两年授予3-5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奖”。鼓励培育产业和乡土技能人才,在2025年以前努力培育10家以上“永嘉工匠培育引领企业”,10个以上“永嘉工匠特色村”。

(十六)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我县人才分类目录。建立永嘉县高技能人才联谊会,并持续建立各行业分会,支持高技能人才信息交流、沟通协作,搭建交流平台,集聚工匠人才。注重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鼓励支持分级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

六、保障措施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抓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

(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贡献,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挖掘典型事迹,讲好“技能成才、技能致富”故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十九)强化基础保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库。加强技能人才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技能人才工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