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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振发〔2022〕2号)和关于印发《永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财农〔2022〕477号)等文件规定,已对永嘉农商银行2022年12月底到期的110户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890万元所产生的376150.6元利息予以贴息补助,补助共计259364元(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相关资金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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