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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把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2〕1号)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1〕4号)等文件精神,已对2023年全县26272名低收入农户每人年保费150元予以补助,共计补充保险费3940800元(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相关资金在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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