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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把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2〕1号)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1〕4号)等文件精神,拟将2023年全县26272名低收入农户每人年保费150元,共计补充保险费3940800元下达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2023年度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拟补助清单(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 4月23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959865。 三、通讯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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