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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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我县粮食安全,根据《温州市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粮安〔2023〕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等3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要求、政策体系和组织保障等五方面内容。 政策举措。主要政策有七项,与上年政策有变化,减少了农村土地规模流转补贴和县级绿色高产创建补贴,其中: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助、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补助、耕地质量补助、粮食收购补助、粮油产业主体培育等政策与上年无变化,农机具购置补助及报废补偿与上年变化较大,县级只保留单轨运输机补助,加强粮食生产风险管控有变化,增加保险内容和提高补助标准。具体政策详见明白卡: 永嘉县2023年种粮政策明白卡 (单位:元/亩)
三、使用对象 全县种植粮油种植户、粮油经销户、农资经营店、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注意事项 关于种粮(油)大户补贴:使用对象到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申报,一般要在作物收获之前2-3个月内申报。 五、关键词解释 (一)复种。是在同一耕地上一年种收一茬以上作物的种植方式。政策中粮油种植大户,“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水稻、小麦种植面积合计50亩以上就可以达到补助条件。例如:某位大户种植早稻20亩,晚稻20亩,小麦10亩,这样复种面积50亩,就达到补助条件。 (二)一季旱粮。是某一季种植的所有旱粮。政策中旱粮种植大户,“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例如:某位种植大户种植春玉米25亩,春大豆25亩,一季旱粮种植面积就是50亩,达到补助条件。 六、施行日期 2023年4月25日起施行。 七、政策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周建武 0577-6795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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