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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70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3月31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永嘉县住建局67952030。 关于永嘉县2023年度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的公示(年审第四批).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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