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3-298184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教师培训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3-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教师〔2023〕119号

关于开展永嘉县2023年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案例评选的通知


各片区、中小学,县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不断营造教育评价改革的良好氛围,促进区域、学校教师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炼优秀成果。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案例评选的通知》(温教评〔202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永嘉县2023年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内容要紧扣《总体方案》工作要求,围绕区域、学校、教师和学生改革主体,适当阐述背景、思考,重点介绍具体做法,概括介绍成效、经验, 坚持“小切口、大成果”,体现真实性、针对性、实效性、示范性。案例正文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图表原则上控制在5张以内,同时提供300字左右的案例简介。

二、案例要求

1.正文中不得出现案例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已在县级及以上评审中获奖的案例不得上报或改头换面报送。

2.案例格式:大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1.2倍行间距。

三、报送要求

1.教师个人通过网络接入47.96.15.99(暂定此网站,如有变动届时另行通知)上传案例,DOCX格式,不超过2M。教师届时认真阅读网页界面上的注意事项,按照要求录入上传,每位教师限报一篇。

2. 平台上传时间:2023年5月8-10日(注:8日上午8:30开始,10日下午5:30截止),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3.经县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送市评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267202。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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