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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低收入农户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农〔2022〕61号)文件精神,经过广泛宣传、农户申请、各乡镇(街道)审核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决定对经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教育局复核通过的588名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具体见附表)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2022-2023学年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拟拨付名单(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4月2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959860。 四、通讯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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