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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 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 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加强经济发展。编制桥头镇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发 展规划、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桥头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承担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农房集聚改造、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小城市培育步伐。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桥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二、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桥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6473.71万元。 (二)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6473.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504.51万元,下降76.0%,主要是因为部分专项工作需根据进度拨款,年初时无法确定预算数,所以未列入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80万元,占92.4%;政府性基金收入251.71万元,占3.9%;上年结余收入242万元,占3.7%。 (三)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6473.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504.51万元,下降76.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1.6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20.2万元、农林水支出783.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39.81万元,占54.7%;日常公用支出377.61万元,占5.8%;项目支出2556.25万元,占39.5%。 (四)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73.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222万元、政府性基金251.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1.6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20.2万元、农林水支出783.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万元。 (五)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73.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504.51万元,下降76.0%,主要是因为部分专项工作需根据进度拨款,年初时无法确定预算数,所以未列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41.60万元,占68.3%;公共安全(类)支出14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1.14万元,占5.8%;卫生健康(类)支出113.61万元,占1.8%;城乡社区(类)支出668.49万元,占10.7%;农林水(类)支出783.16万元,占1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万元,占0.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8.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委员活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4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83.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管理运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0.45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前农村老党员慰问经费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调解工作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8.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9.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3.5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车主燃油补贴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5.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1.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员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21万元,主要用于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5万元,主要用于河道保洁、防汛工作等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89万元,主要用于桥头坦头溪(商联路—公园路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2.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643.49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绿化、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城区保洁外包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88.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10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议”小型公益事业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584.95万元,主要村主要干部报酬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等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消防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7.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3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377.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1.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869.02万元,主要是年初时无法确定预算数,所以未列入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51.71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89万元,主要用于桥头坦头溪(商联路—公园路段)河道治理工程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2.7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土地出让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4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桥头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38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桥头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桥头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桥头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22万元,一级项目6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彩礼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的补助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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