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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文件精神,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举行永嘉县第三批(2022年度)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定位大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配售房源情况 永嘉县第三批(2022年度)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大会现有房源:
(具体房源资料详见附件1) (二)认购对象情况 经审核符合配售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认购的人才39名,其中E类人才12名,F1类人才27名。现将永嘉县第三批拟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16日;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名单及来电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认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7日 上午9 点 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永兴路建设大楼4楼会议室 三、认购规定 1.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其中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符合配售条件的F类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100%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但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购房款。 2.本次人才住房配售认购遵循“人才层次高端优先”的原则,根据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按照人才分类目录的E类人才和F1类人才分档分别进行摸文认购。 3.一位对象只能认购一套房源(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 4.本次人才住房配售认购不涉及车位。 5.未按时参加本次认购大会的符合条件人员,视同放弃本次认购权。 四、认购流程 (一)进行第一批(E类及以上人才)对象房源认购: 第一轮摸文:以电脑随机排列从小到大为序,认购人依次参加乒乓球摸文,由乒乓球号码的顺序产生摸文顺序号。 第二轮摸文:认购人以摸文顺序号从小到大为序依次参加乒乓球摸文,由乒乓球号码的顺序产生认购顺序号。 第三轮认购:认购人以认购顺序号从小到大为标准依次参加认购选房活动。 (二)进行第二批(F1类人才)对象房源认购: 第二批(F1类人才)对象房源认购参照第一批(E类人才)对象房源认购方式。 五、报到登记应持的资料及要求 1.报到时间为2023年 3 月 17 日8:00至8:30。 2.认购对象本人参加认购大会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 3.认购对象配偶参加认购大会的,其配偶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参加。 4.认购对象委托除其配偶以外的人参加认购大会的,受托人须持身份证、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或委托书加委托人本人视频委托录像参加。 5.身份不符合规定或无法确定的,不能参加本次认购大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 1. 认购对象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按顺序号依次入场摸文,摸文时间2分钟。超出时间未入场的,则由下一位认购对象先行摸文,若该对象在与其相同一轮摸文中途返回,在当前摸文后安排穿插摸文。若在其相同一轮摸文中途未返回,则视其为该轮摸文顺序号或认购顺序号最后一位。 2.每位认购对象认购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不到场或不进行认购的,则由下一位认购对象先行认购。若该对象在与其相同一轮认购中途返回,可安排穿插认购。若在其相同一轮认购中途未返回,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参加认购大会人员应该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维护会场秩序,安静有序地进行摸文。不服从安排造成混乱的予以劝离会场,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为保证摸文选房的公平公正,摸文对象需佩戴手套和袖套。 2.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单位和个人列入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请黑名单。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3.本次认购大会在公证机关全程公正监督下进行。 4.签订合同和付款时间另行通知。 5.本实施方案由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永嘉县委人才办:0577-67235260 永嘉县住建局:0577-67952265 公证处咨询:0577-67322061 附件:1.永嘉县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xls 2.附件2.永嘉县第三批拟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xls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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