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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罗浮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核定学校学生公寓式住宿收费标准的报告》悉。你校投入大量资金,改造学生宿舍的配套设施,改善了寄宿学生的居住条件。为加强普通高中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结合你校住宿运转成本和住宿条件,同时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有关高中收费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核定你校学生公寓式住宿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学生公寓式住宿(住6-8人,带独立卫生间、配有空调、供热水系统等)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含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空调电费及热水费可另行收取)。 二、公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配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 三、公寓宿舍配有专职管理员,负责安全保卫、收发、传递等工作。 四、对特困学生和低保对象家庭学生按规定给予减免。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你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并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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