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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永 嘉 县 教 育 局
永语〔2023〕1号 永嘉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永嘉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2023年全县师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省市语委和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县语委、县教育局决定举办2023年全县师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县中小学生。 二、比赛流程 (一)4月25日举行诵读作品视频海选,择优进决赛; (二)5月中旬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三、比赛要求 (一)比赛围绕“我爱诵诗文”主题,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解读中华民族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歌颂新时代的伟大成就,讴歌伟大祖国、伟大人民、伟大的中华民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二)教师比赛作品以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学生作品以《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经典诵读活动指导纲要》附件中的推荐篇目为主,也可以选择中国古代、近现代优秀文学作品;不能是自创作品。 (三)教师比赛以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进行,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学生比赛朗诵时间,个人节目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5分钟。参赛师生个人和集体项目不可兼报。 (四)朗诵环节可以根据诗词内容适度配以其他艺术表现手法,增强朗诵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和舞台表现力。 四、比赛分组和奖项设置 (一)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组、社会组4个组别(可集体或个人),集体朗诵节目参演人数不超过8人(含其他表演人员)。 (二)决赛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学生比赛各组别获得一等奖节目的指导师将被授予优秀指导师。获奖节目按组别择优各推荐若干节目参加市级比赛。本次活动还将设优秀组织奖。 五、名额分配及其他 (一)各校按组别各报送1—2个作品;片区学校报送各片区,直属学校通过钉钉直接报送县教育局;社会组参赛视频通过钉钉发送县教育局。 (二)各片区汇总后通过钉钉送交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海选。 (三)视频格式需按MP4格式,横屏拍摄。视频文件命名方式:作品名称、组别和参赛者单位,视频不能出现与比赛无关的内容。 (四)汇总表格按照附件2表格要求填写完整。 (五)教育一科联系人:李晓瑜,电话:67222969。
附件:1.永嘉县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2.永嘉县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汇总表
永嘉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永嘉县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永嘉县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评分标准
附件2 永嘉县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节目汇总表
(此表可复制)
关于举办2023年教师、学生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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