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  > 行政复议
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23-296949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永嘉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1〕49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1〕49号 申请人 陈X友
落款日期 2021-06-25 被申请人 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19年10月8日作出的桥政处字〔2019〕第X号《违法建筑处置公告》,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19108日作出的桥政处字2019X号《违法建筑处置公告》,于2021年61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调解,申请人于2021年6月20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