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2/2022-296864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2-10-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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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岩头镇垄翔村生态公墓(墓地)墓穴使用费标准的通知


岩头镇垄翔村: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我县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经过成本调查,集体审议,核定岩头镇垄翔村生态公墓(墓地)墓穴使用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岩头镇垄翔村公墓(墓地)核定基准价标准5000元/穴,上浮最高不超过30%,下浮不限。公墓总体墓穴使用费平均值不超过基准价标准。

(二)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墓单位应当维护墓区秩序,保持墓区宁静、清洁,负责维修墓穴和墓区其他设施。骨灰公墓单位应当将不低于15%的出售收入预留作为售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账,预留维护经费不足的,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予以补足。预留维护经费应足额提取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公墓(墓地)经营者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以上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