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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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9日,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永嘉县东城街道环城西路49、51号的店铺开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永嘉县东城街道环城西路49、51号南面巷内摆放4辆电动自行车,该批次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物品依法实施扣押。 上述物品现场无人认领,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方查找,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我局现于2023年12月12日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塘市场分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无人领取的,我局将依规定将上述物品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码道西街78号 联系电话:0577-57687318 特此公告!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无主财物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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