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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8月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县政府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切实提高审计成效。 为做好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县政府、县人大财经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局列出了《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审计回访。从总体来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县政府的重视下,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重视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预算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了预算编制工作,在《2024年永嘉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进行削减或取消,注重上下年度衔接,对上年未完待续项目纳入2024年预算编报时,要求结合2023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做好预算编报。同时明确了2024年省市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要求。截至2023年9月底,金溪镇、桥下镇已对执行不到位的两项指标在2023年完成支付。 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扩大了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已将“一事一议项目、专项债券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纳入绩效评价的范畴。截至2023年10月底,已在2023年开展的项目预算绩效复评及项目重点评价中涵盖了政府采购项目,并出具评价报告;“一事一议”项目、专项债券项目的绩效评价已经确定并委托绩效评价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二是县财政局专门制定《永嘉县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指南》,指导各预算单位加强年度绩效监控工作,并要求对单位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情况进行自查,在财政核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整改。三是县财政局已督促预算单位完成2023年度预算调整,提高当年预算执行率,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进行提醒,要求在评价过程中重视年度预算实际执行数,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3.关于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截至2023年9月底,2211.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已完成支付936.50万元,剩余部分将在年底统筹收回安排使用。省下达的“自然资源专项资金”170万元资金已全部使用,“交通运输发展专项”已完成支付4357.98万元,剩余部分为PPP项目,县财政局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并根据进度及时拨付使用。 4.关于“消费券”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各预算单位职工工会疗休养报销费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消费券”资金报销。截至2023年10月底,已完成自查上报,初步统计应退回多报款45万元,县财政局正在审核确认退回金额,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县税务局已联系相关企业要求补缴税费,目前尚在税费核定中。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和乡镇财政决算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县财政局牵头制定的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将正式发文实施。 2.关于往来款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文广旅体局、巽宅镇、桥下镇合计111.17万元收入已上缴国库;县文广旅体局已收取县体育馆租金合计66.50万元并上缴国库;桥下镇、巽宅镇合计79.04万元往来款资金已清理并上缴国库。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文广旅体局、鹤盛镇结合单位情况,制定出台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组织公务接待报销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围绕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业用地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经信局牵头有关单位起草了《永嘉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该办法限定工业“标准地”出让合同、项目投资合同签订主体、签订时间,明确合同约定达产亩均税收要求及违约处置措施,完善了工业项目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准入管理。同时成立工业项目准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拟准入工业项目关键指标和企业相关情况综合评价,评价实行赋分制,赋分不达标的不予准入通过。目前该办法正在修订阶段。另外,县经信局已发函给有关项目业主单位,要求补签《投资管理合同》,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 2.关于低效工业用地占比较高、工业用地供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经信局牵头起草的《永嘉县工业用地项目准入管理办法》,包括了“工业项目供后管理”事项,要求在项目投产后约定期限内,对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进行一次性联合达产验收。县资规局已建立《永嘉县建设用地开竣工监管工作规程(试行)》,成立供后监管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规范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促进依法依规合理用地。县资规局、县经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全周期管理的若干意见》,强化工业项目履约监管,对工业项目招商落地、竣工验收、投产、达产验收、项目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环节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未兑现承诺情形的项目用地严肃违约处置。下一步,县经信局、县资规局将组织拟定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收回操作细则。同时县发改局将督促县经信局、县资规局等主管部门对工业用地项目承诺履行、竣工验收、达产验收等情况进行综合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推送至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3.关于奖补政策规定不完善的问题。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各类奖补项目政策逐条进行完善。县经信局联合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申报2022年永嘉县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明确项目实际投资额范围,避免对不属于项目实施内容的投资予以补助。 4.关于补助发放审核不到位的问题。县经信局向已获得产业政策补助的1家严重失信企业发函通知其退回技改补助资金;在补助名单中剔除已获准通过并公示的1家“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D类的工业企业。 三、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村级“三资”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县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永嘉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村级组织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对实行“一肩挑”的村财务审批程序予以明确,下步将正式发文实施。 2.关于生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未及时调整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确定的财政补助标准,出台《关于永嘉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 3.关于超范围发放无人机配件补贴2.27万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追回多发的配件补贴2.27万元,并将引以为鉴,加强审核把关,规范补贴审批、核实手续,按规定范围发放补贴。 (二)支小支农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落地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聚焦支小支农政策导向不明显、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担保费率超过标准的问题。承担县政府性融资的担保公司于11月1日开始已将担保费率下调到1%以下。县财政局将根据省财政厅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格推荐文件要求,认真审核该公司的推荐条件,如获得推荐认定,县财政局将参照市财政局相关考核办法,制定考核方案。同时县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核拨省级奖补资金。 四、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永嘉县基础教育发展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县初中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县教育局制定《永嘉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永嘉县初中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深化课程体系,改进课堂教学,改革评价体系,提升教师素养,实施校本研修等五大行动项目,激活初中学校教学活力,着力提升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初中强校”工程,完善规划布局,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局改进了定向生分配办法,对分配生名额尚未录完的公办学校,其剩余名额转入该学校所在片区统筹使用。 2.关于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不够的问题。县教育局加大了优化校网力度,截至2023年9月底,已累计优化整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小规模(校区)75所,优化870名教师分别进入桥头镇中学、千石小学等优质学校工作,原小规模学校的5594名学生优化到城关中学、城北小学等学校,接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3.关于教师队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师礼遇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教育引才留才力度,健全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关心关爱教师待遇,激励全县广大教师在打造永嘉教育新高地中勇于担当、拼搏奋进。同时,县教育局联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出台《关于做好农村学校教师社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生活待遇,确保农村教师安心从教。20名在编公办教师交流至民办学校任教,超规定发放的230.45万元工资已收回;19名在编不在岗教师除1名调离公办学校,其他教师均已返校或补办病假手续。 4.关于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牵头县教育等相关部门单位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清风护苗”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学生心身健康,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县教育局制定《永嘉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明确食堂经营管理、收费管理、物资采购、财务管理与核算等方面要求,规定师生“同菜同价”,严禁食堂违规对外承包。同时,县教育局制定《2023年永嘉县中小学食堂采购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紧扣中小学食堂采购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查处了永临中学校长戚某某等违法违纪人员。另外,财务未独立核算的13所学校食堂,均已设立独立账套,按要求取得正式发票,并在“食财云”财务管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二是租金收取不到位的4所学校小卖部、未收取水电费的4所学校食堂或超市,已补缴租金、水电费合计58.78万元。同时,县教育局出台《永嘉县教育系统校园超市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校园超市运营管理。 (二)耕地保护补偿政策落实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政策不完善的问题。永嘉县田长制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永嘉县“田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了《永嘉县村级田长及村级耕地保护巡查员奖惩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完善了耕地补偿资金用途范围,同时,相关乡镇街道已探索由乡镇统一组织村社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等方式,有效统筹分配,避免资金滞留村社,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同时,县财政局已通知各乡镇要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设立耕地保护补偿专项科目,实行专款专用,防止资金与其他收入混同使用或移用挪用。 五、围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指挥部机构清理不及时、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政府专题部署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办)清理工作,明确了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县建投集团、属地乡镇街道、各指挥部(建设办)及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工作职责。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成立工程指挥部(建设办)清理整合专班,开展清理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底,永缙复线巽宅经金溪至界坑段工程、41省道南复线岩头至大若岩段工程、104国道三江至李浦连接线工程等3个指挥部已撤销,41省道福佑至沙头段公路工程、41省道瓯北至沙头段改建工程等2个指挥部(建设办)已撤并整合,5个撤销指挥部(建设办)相关人员均已遣散,项目资产、财务、档案均已完成交接。已组织永缙公路碧莲过境段指挥部原工程管理人员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及工程沿线道路和设施的排查、修复工作,计划2024年5月底前完成造价结算和竣工验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交接。同时,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制定了《在建项目建设办公室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对临聘人员的聘用管理、日常管理、劳务报酬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加快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的清理扫尾工作和已撤并指挥部(建设办)的人员遣散。 2.关于对施工、监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施工、监理人员非正常更换情况,乌牛溪指挥部已扣除人员非正常更换违约金100万元,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已从溪下至界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项目监理费中扣罚48.07万元。 3.关于资金支出不合规的问题。乌牛溪指挥部多支付、超范围支付合计2.25万元已全部退回,溪界农村公路建设办已在工程项目结算工程款中扣回赔偿款75.56万元。 六、围绕国有资源资产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村水治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3个达标情况不理想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已进行维护、疏通,主要污染源已消除,截至2023年8月,出水口水质已达标;鹤盛镇已协同村干部上门对鹤盛溪与鹤龙线交汇处一户直排村民进行环保宣传,并将该处厨房水槽下水管接入污水管网,单独建设沉淀处理池,由维护公司定期清理。2个供水站一体化净水消毒设备控制系统已正常运行,同时鹤盛镇建立常态化检测机制,实行一月一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关于人才公寓存在闲置的问题。永投集团已对闲置的人才公寓商服建筑面积5505.55平方米进行处置,其中1320平方米出租给县机关事务局用于交警大队东瓯中队营房,194平方米暂借公安局东瓯快反支点,剩余3991.55平方米已完成评估,将于2023年11月底公开招标出租。 3.关于桥头镇商贸中心地下停车场收购项目投资效益差的问题。永投集团对桥头商贸中心地下停车场进行初步评估测算,考虑到停车运营收益无法弥补管理成本的状况,暂时停止运营,同时对该地下停车场停车少、商贸场路边车辆随意停放的现况进行分析研判,永投集团将联合桥头镇、交警大队,加强对商贸场路边车辆停放管制,引导车主到地下停车场停放,提高停车场社会和经济收益。 4.关于基金会遗留资产未及时处置的问题。县政府已进行专题研究,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永嘉县清理整顿农村基金会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明确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功能区)及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计划在2024年6月底全面排查底数,做好农村基金会清理整顿收尾工作。目前,县财政局已完成与相关乡镇、部门对账,正协同做好基金会遗留资产盘活工作。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县审计局共向县纪委县监委等部门单位移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9起,其中已办结13起,其他移送事项,有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或作进一步调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非常重视,在建章立制源头防范、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升民生福祉方面成效明显。但是,由于当前我县财力等原因,一些问题还需继续抓好整改,特别是已经建章立制的各项制度,需要持续改进落实,做好源头防范。为此,我们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敬请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关心和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审计成效,为永嘉加快推进“拥江融入、产城融合”发展,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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