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3-305380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农〔2023〕359号 其他信息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五批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切实改善我县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依据《永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永财农〔2019〕288号)规定,现将《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19〕66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1〕77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2〕63号)中已竣工的项目,经组织验收、审价、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班子研究决定,对岩头镇塆里村等2个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永嘉县碧莲镇易安居家庭农场产业开发建设项目予以安排补助资金共计37.07万元。(具体见附件)

请相关乡镇(街道)加强补助资金的监督使用。

附件:1.2023年度第五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3年度第五批产业开发建设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安排表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五批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项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