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各有关银行: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浙财预执〔2021〕7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嘉县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66号)、《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预执〔2022〕203号)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竞争性开户招投标工作,特邀请相关银行机构参加本次招投标。 一、 招标内容: 竞争标的为永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竞争性开户受理银行,此次招标最终选择1家银行,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银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永嘉县人民法院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且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及政策性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前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供应商联系表 ; 2、法人指标反向测评相关证明材料; 3、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 4、廉政承诺书; 5、日常服务承诺表; 6、其他相关资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递交地点为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云碓大厦503室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30分整,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递交地点: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云碓大厦503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30分整(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始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云碓大厦503室。 六、评标办法、评分指标等详见《永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竞争性开户实施方案》。 七、其他事项:请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银行,在投标规定时间要求内,以密封函件的形式将《永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竞争性开户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送达投标地点。投标银行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一位代表参办本次投标。 (一)标书一式三份,标书签字人必须为竞标银行主要负责人,标书必须盖公章,信封粘贴处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二)参办本次投标人员需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参加投标人员还需携带授权书。 (三)中标银行需与永嘉县人民法院签订《永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竞争性开户协议书》。 (四)法人指标反向测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承诺制,由投标银行承诺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五)本次招投标解释权为永嘉县人民法院。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永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7-577605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云碓大厦503室 联 系 人:胡可可 联系电话:15258683545 特此公告! 永嘉县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