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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永嘉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拟立项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65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林规[2023]10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嘉县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办发〔2023〕9号)文件精神, 现将拟立项的2023年度永嘉县林下经济发展储备库项目中的北城街道下寮村林下中药材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

二、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149777818@qq.com);邮寄:永嘉县上塘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号楼510室),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