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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市本级有关企业:

根据《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申报和监测管理办法》(温粮发〔2022〕5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粮油骨干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数据采集范围。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2022年10月-2023年9月期间的数据。

(二)申报材料要求。根据(温粮发〔2022〕52号)文件,新申报企业提供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年度监测企业提供附件3和有关佐证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扫描为PDF电子文档。

二、审核要求

市本级企业直接报市粮食物资局审核,县级企业由各县(市、区)粮食物资局审核后统一上报。各县(市、区)粮食物资局要做好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条件审核把关,于2023年11月22日前汇总报送市粮食和储备局粮食协调处。

联系人:颜彰翔,联系电话:88865616。

附件:1.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申报表

2.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申报审核表

3.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监测表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

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申报表

(   )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经营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手机

联 系 人

手机、微信号

注册资金

万元

职工人数

经营类型

主要粮油产品

企业信用等级      

经营台账和报表建立情况

SC认证编号

日加工能力          

粮油仓容量

年平均库存

年加工数量

年销售数量  

年销售额

万元

年利税总额      

万元

质量检验设备

企业概况

(可另附纸)

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初审意见

备注:不存在或没有的事项栏可忽略不填。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申报审核表


(   )年度

申报单位: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码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企业信用等级

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粮食和储备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温州市粮油骨干企业监测表

(   )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手  机

联系人

手  机

经营台账和报表建立情况

企业信用等级

年销售总额

万元

年销售数量

年平均库存

年加工量

年利税总额

万元

说明:

其中:粮油类销售情况

上年销售量(吨)

上年销售收入

(万元)

合    计

稻谷(大米)

小麦(面粉)

食用植物油

其他粮油及制品

一、投资项目

项    目

数量

金额

二、粮食产销合作及粮源基地

合作项目期限及基地

项目期间

三、获得荣誉

荣誉名称

获得时间

四、品牌创建

品牌概况

创建时间

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不存在或没有的事项栏可忽略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