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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3〕20号)有关规定,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联合审核,苗金明等3位对象拟享受人才住房配租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起到11月23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电话: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办:0577-67220373;永嘉县住建局:0577-67952265。 配租确认中状态信息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人才层次类别 配租配售 公示状态 1 苗金明 身份证 140224********2417 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配租 确认中 2 伊元元 身份证 140224********4732 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配租 确认中 3 张鸿洋 身份证 412823********5614 温州格斯特阀门有限公司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配租 确认中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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