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9/2023-304903 主题分类 扶贫
组配分类 特困信息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特困人员申请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1.《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大公告第18号)

2.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

4.各市、县规范性文件

二、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套)

复印件

(份/套)

纸质/

电子版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申请表


1


纸质

必要

申请对象的身份证



1

纸质

必要

四、办理程序

乡镇(街道)申请-受理-核查-初审-公示-审批。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监督投诉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