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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永民宗许准字〔2023〕9号

关于永嘉县沙头镇上路垟显灵观举行
非通常宗教活动的行政许可


永嘉县沙头镇上路垟显灵观 :

你(单位)提出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非通常宗教活动(寿诞道场)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后受理,现已审查完毕。经审查:要求举办寿诞道场活动上报材料齐全,规模适当,参加信众控制在280人以内,符合道教的教规教义和传统习惯。主持活动教职人员谢选良已经在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活动已做好安全工作方案和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该项申请符合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非通常宗教活动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   有效期自2023 年11 月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如对本行政许可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许可决定不停止执行。



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 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