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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乌牛街道玉佛寺 : 你(单位)提出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非通常宗教活动(佛像开光法会)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本机关后受理,现已审查完毕。经审查:要求举办佛像开光法会活动上报材料齐全,规模适当,参加信众控制在260人以内,符合佛教的教规教义和传统习惯。主持活动教职人员释继达(曾洪兴)已经在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活动已做好安全工作方案和非通常宗教活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该项申请符合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非通常宗教活动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 有效期自2023 年11 月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1 日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如对本行政许可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许可决定不停止执行。 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 11月 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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