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9/2023-304790 主题分类 扶贫
组配分类 特困信息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民〔2023〕287号

永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11月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敬老院及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永民〔2023〕16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下拨2023年11月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困人员生活供养金月标准为1650元/人。全县现有特困人员641人,其中集中供养128人,分散供养513人。2023年11月共计生活供养金1057650元,其中分散供养人员供养金846450元由民政局直接拨付到特困人员账户,集中供养人员供养金211200元全额拨入各乡镇敬老院及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用以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开支。

二、分散供养对象生活供养金每月1650元全额发放。

三、各乡镇(街道)要严格管理使用好各项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主动接受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特困供养资金的安全运行。请各乡镇敬老院及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坚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附件:2023年11月永嘉县特困人员供养金分配表

永嘉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11月永嘉县特困人员供养金分配表

单位

人数

月保障金(元)

合计保障金(元)

备注

北城街道办事处

14

23100

23100


东城街道办事处

5

8250

8250


黄田街道办事处

1

1650

1650


南城街道办事处

5

8250

8250


瓯北街道办事处

3

4950

4950


三江街道办事处

3

4950

4950


乌牛街道办事处

5

8250

8250


沙头镇人民政府

63

103950

103950


桥下镇人民政府

44

72600

72600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

33000

33000


金溪镇人民政府

10

16500

16500


鹤盛镇人民政府

35

57750

57750


枫林镇人民政府

17

28050

28050


大若岩镇人民政府

17

28050

28050


碧莲镇人民政府

28

46200

46200


巽宅镇人民政府

15

24750

24750


岩头镇人民政府

93

153450

153450


岩坦镇人民政府

76

125400

125400


茗岙乡人民政府

13

21450

21450


界坑乡人民政府

8

13200

13200


云岭乡人民政府

38

62700

62700


大若岩镇敬老院

4

6600

6600


枫林镇敬老院

26

42900

42900


鹤盛镇敬老院

21

34650

34650


桥下镇敬老院

15

24750

24750


上塘中心敬老院

17

28050

28050


巽宅镇敬老院

10

16500

16500


岩坦镇敬老院

22

36300

36300


岩头镇敬老院

3

4950

4950


永嘉县桥下嘉园养老院

1

1650

1650


永嘉县上塘嘉园养老院

1

1650

1650


永嘉县社会福利中心

(温州绿康楠溪家园)

8

13200

13200


合计

641

1057650

105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