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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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并参考《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预执〔2022〕203号)规定,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嘉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永嘉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破产财产5000万元以下)破产管理人账户开设(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GCG-20231113 二、招标项目概况:破产案件(破产财产5000万元以下)破产管理人账户开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 1、在永嘉县人民法院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且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及政策性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4、本次招标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发售地点: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报名申请表(原件); (3)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证明及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嘉县人民法院 地 点: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90号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776056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环城北路618号云碓大厦503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5258683545 附件:永嘉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破产财产5000万元以下)破产管理人账户开设(第二次)项目招标文件(1102).doc
永嘉县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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