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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防范化解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创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罐头、餐饮食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食糖、粮食加工品、糕点、水果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保健食品等共628批次,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果合格605批次,不合格23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嘉县江北阿丽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嘉县瓯北街道方俊水产品店销售的鲫鱼(淡水活体),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嘉县碧莲镇郑国民生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永嘉县碧莲镇赛玲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嘉县碧莲镇赛玲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永嘉县乾多便利店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永嘉县江北街道李强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永嘉县桥下镇王安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永嘉县乌牛街道张建华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淡水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永嘉县小茜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永嘉县枫林镇李十美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永嘉县楠轩水果店销售的小台农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永嘉县芳红水果店销售的国产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永嘉县黄田街道鲜益苗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永嘉县东城街道俊玮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永嘉县易家蔬菜店销售的黄叶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永嘉县爱飞食用农产品店销售的老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永嘉县瓯北街道艳芳副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永嘉县瓯北街道艳芳副食品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永嘉县三江街道阿英小吃店的碗(已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永嘉瓯越明珠酒店有限公司的盘子(已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永嘉县沙头镇珠岸书岸农家乐饭店的碗(已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永嘉县沙头镇珠岸书岸农家乐饭店的盘子(已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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