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永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3-10-27——2023-11-26

发布部门: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状态:已结束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3号)等有关规定,《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永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起草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永嘉县征地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67255441联系地址:上塘县前路117号电子邮件:1321155830@qq.com

附件:附件1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永嘉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关于《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永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永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6日期间在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5条,通过梳理,实际有效意见0条。

二、意见处理

县政府办公室感谢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县政府办公室下一步将按规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永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