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3-304330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基〔2023〕317号 其他信息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永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永财基〔2022〕21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第三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12号),现将我县2023年度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78.4万元,分解到枫林镇垟山头村等3个村“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对照永财基〔2022〕213号文件精神尽快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项目管理,明确配套投入。此次下达的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为预算控制数,财政最终补助数以审价定案价按比例结算为准,资金不足部分由有关村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所涉及到的土地、规划、林业、水利等事项,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保障资金投入,明确村级主体作用。注意处理好主导和主体的关系,在当地政府的积极主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借力一事一议机制,发动村民群众参与,促进美丽村庄建设。

三、加强乡镇(街道)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办)要以一事一议项目为契机,加强财政主导项目的申报、公开公示、审核、资金拨付、日常检查、抽查、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就地就近资金监管作用,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纳入统一的农村综合改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四、发挥政策机制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以“村民群众参与为基本前提,政府财政奖补为激励推动,社会力量捐助为有效补充,村级组织主导实施为落实载体”的基本做法,抓好项目自筹资金落实。

五、加强项目监管和民主监督。严格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管和民主监督,按照“两委提、村民议、代表决、大家干”的要求,鼓励村级组织通过一定的民主监管程序,自行采购主要建材,采取议标、包清工等方式,努力节省项目投资和费用支出。村账代理中心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推行施工合同备案和项目预决算审价制度,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项目变更等问题,要通过项目变更联系单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健全项目建设民主监督程序,激发村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

六、推行绩效评价制度。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县财政将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附件:永嘉县2023年度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汇总表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