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39/2023-303994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二十五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2批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嘉县江北华英小吃店的牛蛙(活体)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江北华英小吃店的牛蛙(活体),批号(购进日期)为2023-07-13,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1日作出“永市监处罚〔2023〕202216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二、永嘉县乌牛街道叶爱月食品店的香辣花生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乌牛街道叶爱月食品店的香辣花生,批号(生产日期)为2023-05-07,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27日作出“永市监处罚〔2023〕202215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整。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