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2023-10-10——2023-11-09
发布部门:县发改局
状态:已结束
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浙价资〔2018〕10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关于永嘉县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标准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77-67223163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979922149@qq.com);邮寄(浙江省永嘉县上塘县前路94号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