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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 为了推进我县“小文学家”评选工作进程,积极营造培育创新人才的教育氛围, 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根据《温州市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培养与评选活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永嘉县第九届“小文学家”(小学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说明如下: 一、评选标准 按照《永嘉县“小文学家”(小学段)评选活动方案》(附件1)组织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与推荐名额 推荐对象需要符合以下资格:1.热爱文学、热爱写作的小学生;2.文章曾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中获奖或在被认定为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3.所在学校2021年以来至少已刊出一期文学社团刊物。 各小学根据全校班级规模(包括校区)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参评对象:12个班级及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名学生,13-23个班级的学校可推荐2名学生,24-35个班级的学校可推荐4名学生,36-48个班级的学校可推荐6名学生,48个班级及以上的学校可推荐8名学生。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各小学严格按照参评条件与分配名额组织选拔推荐,如实填写《永嘉县第九届“小文学家”推荐表》和《永嘉县第九届“小文学家”评选综合表》中的“日常写作”与“发表与获奖”自评项目。各学校的推荐材料由片区研训员汇总,并填写《永嘉县第九届“小文学家”评选汇总表》,于2023年2月28日前上交教师发展中心单志明老师(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所有材料均由学校审核盖章、片区复核,如发现材料不实,取消该校参评资格。 第二阶段:推荐参赛的学生于2021年3月7日(周二)到县实验小学参加“现场写作”考核,测试时间:2:00-3:00。为了确保安全,参赛的学生必须由指导师或家长陪同。 四、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结果,择优评选出15名作为永嘉县第九届“小文学家”,另取25名作为“小文学家”提名奖,按成绩择优推荐参加温州市“小文学家”考核评选。为了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如出现一个片区的所有参评对象均未入围“小文学家”及提名奖的情况,可按成绩为该片区增补一名“小文学家”提名奖。在本次评选活动中,指导学生获评“小文学家”、“小文学家”提名奖的,给予优秀指导师奖励。 附件1:永嘉县“小文学家”(小学段)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2:永嘉县第九届“小文学家”(小学段)推荐表 附件3:永嘉县第九届 “小文学家”(小学段)评选综合表 附件4:永嘉县第九届 “小文学家”(小学段)评选汇总表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29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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