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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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2〕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18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各养殖场申报、乡镇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核查,2022年1月至12月我县使用良种公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或购买精液实施配种的规模猪场共6家(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申请补助金额16.248万元。现对该补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驻县财政局监察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577-67028278。 附件:2022年永嘉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2022年永嘉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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