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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183/2023-28899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永嘉”门户网站(http://www.y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7950659;传真:0577-67950676;通讯地址:永嘉县上塘镇东城街道屿后巷121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密切关注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乡镇部门文件2条、通知公告4条、财政管理信息4条。新媒体平台公开8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

我局及时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府新媒体质量,积极与乡镇沟通协作,使政务新媒体成为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宣传交流的重要渠道,借助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各平台,广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宣传。 

(五)监督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部分处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偏少,时效性不强。

2、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平时业务繁忙,政策掌握不全,业务不够熟练,在信息更新及时程度上工作不够到位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

二是优化人员配置,调整人员分工,使工作人员能够更多地将精力集中到信息公开工作上来。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