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2-296829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永嘉县教育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修订)的通知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县局直属各学校:

    《永嘉县教育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修订)》已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关预案。

 

永嘉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2日


永嘉县教育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

 

    为提高教育系统整体防汛防台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各单位、各学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正常秩序,根据我县实际,结合学校布局,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省、市、县防汛防台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为依据,结合永嘉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经教育行政审批)范围内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汛防台工作首位,把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洪涝、台风灾情,加强对突发性台风暴雨的预测、预警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加强督査。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局各科室应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指导学校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安全有序。防汛防台工作的各个环节应坚持快速高效原则,既要迅速控制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危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又要坚持安全有序的原则,服从指挥、统一调度,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地紧急抢险抢救,避免过度惊慌与混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前期预备

(一)建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县教育局建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各学区和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本校防汛防台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防汛防台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主要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汛防台抢险工作队,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汛能力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防汛防台意识和能力,禁止组织未成年中小学生到第一线抢险救灾,学校可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刊校报、校内广播、安全网络宣教平台、微信、钉钉等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加强防汛防台宣传活动,增强防汛防台意识,提高防汛防台能力。

进入汛期后,要求广大师生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有关台风和汛情消息,时刻警觉台风紧急警报。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增强防范和应对能力。

(四)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在汛期到来前,要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校舍安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必须采取果断措施排除危房,从根本上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同时对靠山(地质灾害)、沿溪(水库)、低洼地带的校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

(五)建立报告制度,健全汇报网络

一旦发生汛情,各学区、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值班巡逻工作,及时报告灾情,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和所在地政府汇报,各学区、直属学校向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电话:67228502,传真:67227032)。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防汛指挥部和市教育局汇报。学区主任、校长的手机24小时开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三、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

(一)县教育局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教育局建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防汛防台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组织制订完善永嘉县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开展各校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挥命令;对在校师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等知识的宣传;负责向县政府防汛防台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组织开展各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组织、指挥、协调灾区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

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工作组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1.值班值守组

组长:局带班领导  

成员:值班人员

主要职责: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值班电话接听、记录。加强与各学校联系,密切注意汛情、台风动向,及时收发、报送信息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

2.综合协调组

人员组成:由局校园安全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局校园安全科分管领导任组长,校园安全科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落实县防汛办部署的任务,做好汛情研判分析、情况综合汇总,起草下发应急响应通知及各级应急防御提示,加强上下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各校做好防汛防台预案,协调各小组具体工作事宜。

3.宣传信息组

人员组成: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文字材料;负责收集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动态信息;负责台风、汛情、灾情和防台抢险救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校核,同时监测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及时做好维稳舆情处置。

4.应急救援组

人员组成:由各挂片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各科室配合。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抢险救灾,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的收集、核实和紧急报送。负责指导协助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储存和管理。

5.灾情统计和报送组

人员组成:由局校园安全科牵头,计财科、基建中心、民办科、学前中心、一科、二科等科室组成,校园安全科分管领导任组长,校园安全科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校园安全科负责按照县防汛办和市教育局的报送要求制定灾情统计表格,各学校根据自己实际受灾情况如实填写并及时上报(辖区学校报学区,各学区、直属学校报局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建中心负责督促、审核各校校舍及基建项目的灾情上报情况,计财科负责督促、审核各校灾后财产受损情况的统计;民办科负责督促、审核各培训机构的灾情上报情况,学前中心负责督促、审核各幼儿园的灾情上报情况,一科、二科等其他科室根据自己线上职责协助督促、审核各校灾后财产受损情况的统计,校园安全科通过各学区、学校上报数据进行最后的汇总,汇总结果由当日应急值班人员按市教育局和县防指的规定时间进行上报。

6.纪检督查组

人员组成:由局纪检内审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局纪检内审室分管领导为组长,纪检内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到岗到位及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及时给予通报;负责信访维稳处置工作。

7.后勤保障组

人员组成: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物资调度、车辆调度、后勤生活、会议通知、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

8.隐患排查和灾后重建组

人员组成:由局基建服务中心牵头,计财科、教育技术中心和学生中心等科室配合,基建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任组长,基建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基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汛期前后校舍及基建项目的隐患排查,灾后水毁工程修复;计财科负责灾后所需重建资金的安排;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维修或更新补充各类损毁的教育设施、设备;学生中心负责联系卫生和疾控部门指导和组织灾后各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各学校主要职责

全县学校在县教育局及各学区领导下成立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风、暴雨红色预警或Ⅰ级响应启动后,做好有关停课信息的传达和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各校要加强信息报告,落实专人按时上报台风、暴雨期间的相关动态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应及时向防汛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响应行动

按汛情或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一)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教育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防台领导工作小组成员、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加强与县防汛、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并向全县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安全提示。

(1)人员到位:防汛防台领导工作小组成员、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2)应急值守: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值班电话接听、记录。加强与各学校联系,密切注意汛情、台风动向,及时收发、报送信息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天值班人员)

(3)动员部署:起草下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及时向各校发布防汛防台防御指南,及时掌握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做好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做好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

2.各学区、学校根据预案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防台责任人、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加强与乡镇及下辖的气象站的信息沟通,准备防汛防台相关工作,并向学校师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安全提示。

3.Ⅳ级响应防御提示:

(1)各学区、学校注意收听、收看县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熟悉防台应急预案。

(2)学校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各学区、学校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本单位、本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教育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安排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密切与县防汛、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向全县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督促各地各校落实防汛防台措施。

(1)人员到位:安排24小时值班,各工作小组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局防汛防台分管领导领导主持召开防汛防台工作组动员部署会议,部署防汛防台工作。局防汛防台工作组人员全部进岗到位,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动员部署:起草下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及时向各校发布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每日2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

(3)灾情信息报送:负责灾情和人员转移等统计、审核、上报工作。(责任单位:灾情统计报送组)

(4)检查督办:开展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同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局领导防汛隐患点检查、督查方案。(责任单位:纪检督查组)

(5)应急救援:指导学校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等抢险救援准备工作,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应急救援组)

(6)后勤保障:指导学校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做好应急用车调派、防台工作人员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2.各学区、学校根据预案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安排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检查防汛防台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并向学校师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学区、学校要提醒师生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学校停止一切露天集体活动。

(2)学校应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检查户外装置的加固情况,拆除不安全装置,根据需要切断危险场所的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保护措施,暂停作业。

(5)学校或校车所属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醒校车驾驶人注意大风大雨天气行车安全。

(6)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灾安置点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教育局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向全县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督促检查各学区、学校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县防指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人员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各工作小组成员和联络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地各校主要负责人未经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温外出。

局班子成员坚守岗位,组织指挥各防汛防台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2)跟进部署:起草下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及时向各校发布防汛防台防御提示,做好应急响应提升后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由县教育局根据灾害影响程度,视情况决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停课;每日2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等事宜。(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

(3)灾情信息报送: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人员转移等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责任单位:灾情统计报送组)

(4)跟进督办:加强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单位:纪检督查组)

(5)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学校开展抢险指导工作;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责任单位:应急救援组)

(6)后勤保障:加强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做好应急用车调派、防台工作人员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2.各学区、学校根据预案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防御措施,确保向学校师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学区、学校加强领导带队24小时值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危化品仓库、配电间、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要求校内建设工地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学校或校车所属单位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适时作出暂停校车运行或调整运行时间的决定,并提前通知家长做好准备。

(8)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灾安置点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教育局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进岗到位,组织指挥全县教育系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1)人员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岗带班,与防汛防台工作有关的全体人员要进岗到位。

(2)跟进部署:起草下发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通知;及时向各校发布防汛防台防御提示,做好应急响应进一步提升后的紧急工作会议、防御指令的各项材料准备;指导各校做好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学校下达停课命令;每日3次收集整理防台工作动态,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加强防汛防台信息的宣传报道等事宜(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

(3)灾情信息报送:负责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人员转移等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责任单位:灾情统计报送组)

(4)跟进督办:继续加强防汛防台期间各类责任人进岗履职情况的抽查,及时通报,并跟踪督办落实。(责任单位:纪检督查组)

(5)应急救援:加强与各校一线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对接联络工作;指导各校做好抢险工作,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指导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责任单位:应急救援组)

(6)后勤保障:加强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做好应急用车调派、防台工作人员后勤生活等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组)

2.各学区、学校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进岗到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做好停课的发布、组织和保障等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各学区、学校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防台工作,防汛工作有关人员进岗到位。

(2)学校根据台风、暴雨红色预警期间在县教育局及所属学区的领导下采取停课或其他保护措施。

(3)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学校要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4)学校或校车所属单位暂停校车运行,并提前通知家长做好准备。

(5)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灾安置点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五、响应降级和结束

当县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后,根据气象信息和汛情、工情及各地抢险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由局长或其授权的副局长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六、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局各工作组、各校务必把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而导致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汛值班电话:67228502           防汛传真号码:6722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