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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全县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办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技术改造和机器换人项目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改项目 (一)申报条件: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经信部门办理备案(核准)的技改项目,并已完成项目实施且未享受县级财政资金补助。 申报企业必须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其技改项目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实际投资额要求在100万元以上。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项目需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审计。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及基本信息表; 2、永嘉县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 1 ); 3、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实际投入审核清单(附件3,电子稿用Excel表格,金额单位为元,按发票逐张填写); 4、项目设备发票复印件(按投入清单顺序装订,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机器换人”项目 (一)申报对象:在符合技改项目补助申报条件的前提下,需同时符合“机器换人”专项技改补助要求。“机器换人”专项技改项目指用新的全套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替代老的手工操作设备;用机器人或机械手替代原先由手工承担的环节;用自动传送设备替代人工搬运等改造劳动密集型环节,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减员增效。以上三类设备投资额须达到项目总投资的70%以上,其中泵阀行业“机器换人”项目至少有一台设备的单价在50万元以上。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及基本信息表; 2、永嘉县“机器换人”专项技改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3、“机器换人”项目设备实际投入审核清单(附件4,电子稿用EXSEL表格,金额单位为元,按发票逐张填写); 4、项目设备发票复印件(按投入清单序号装订,加盖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上述要求,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按A4纸规格书本式装订2份,分别上报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同时需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的电子文档发E-mail),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表格可从www.yj.gov.cn(中国永嘉公告公示栏)网站中下载。 四、注意事项 1、技术改造项目和“机器换人”专项技改项目,同一项目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申报。 2、如购置的设备进项税额已抵扣,投资额应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含税的金额计算。 3、结合2021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按照附件5内容实施分类审核验收。 4、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能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以后三年有关财政资金的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投资科 67223652 E-mail:378156910@qq.com 县财政局企业科 67230261 E-mail:yjqyk@163.com 附件:1、永嘉县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永嘉县“机器换人”专项技改项目资金申请表 3、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入审核清单 4、“机器换人”项目实际投入审核清单 5、技改资金补助政策及联合验收标准说明。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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