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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明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道路改造提升的建议》(政协提案127号)收悉,经商岩坦镇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沟通联系,7月25日召开集体面商会,认真听取意见,严格落实“三访”工作要求。 一、道路改造提升因受永农等土地政策条件制约难实施;对接岩坦镇人民政府、县公运中心,对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予以完善。 二、对接岩坦镇,确定银行前的停车场支持对外开放停车,学校操场涉及封闭管理和操场场地质量维护等原因不支持对外开放。 三、所提选址一面临山一面临溪,目前无土地新建停车场。 四、关于新建高架桥,目前由于水利安全、土地保护等政策原因,无实施计划。对接岩坦镇人民政府,加强志愿者秩序管理,减少车辆拥堵状况。 五、我局已经应岩坦镇要求,在做323省道张溪段方案。计划把张溪至江潭的路作为国道G637拓宽改造,新建道路以江对岸为主。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尽之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分管领导:戴春敏,联系方式:67202772,联系人:陈国强,联系方式:67029860。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8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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