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1008003014007/2022-294385 主题分类 公安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永嘉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01号提案的答复函



永公复〔2022〕59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01号

提案的答复函

 

陈知衍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对电瓶车道路安全知识管理的建议》(政协提案40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下步将结合提案内容和日常工作部署,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电瓶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源头管理据统计分析,近年来全县电瓶车有关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30%左右,并且经调查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瓶车大多数为超标车辆,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源头管理,防止不合格、非标车辆流入市场。

二、加大管理力度。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电动车违法41391起(其中驾乘人员不戴头盔33913起、违法载人3353起、逆行2911起、占用机动车道670起、非法改装459起、闯红灯85起)。下步将要求辖区中队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联合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电动三轮车、自行车非法载人、非法改装、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管重罚从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通过交警微信平台发布文章、分发宣传资料民警上安全教育课等不同方式,开展大力宣传,使群众真正懂得规范依法行车的重要性,确保安全出行。

同时对于电动车交通违法是否纳入交规学习的问题,目前实行电动自行车先学习考核再上牌的要求。对于是否纳入交规学习的问题,将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并结合实际和现行政策法规要求再做决定。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永嘉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