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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师教育攀登计划(2019-2022)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领新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使其成为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四有好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永嘉县2022级中小学(学前)试用期新教师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永嘉县2022年新招聘的试用期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统招合同制新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2年8月—2023年7月。 三、培训安排及考核方案 四、培训指导师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培训方案,各学科研训员结合自己学科特点,研制学科培训实施方案,引领新教师成长。 2.学校为新教师成长提供各方面支持,确定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的指导师供新教师双向选择,助力新教师成长。 3.指导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班级管理等方面为新教师提供指导,协助新教师顺利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4.新教师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合格证,考核不合格者要重新参加下年度的新教师培训,并报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附件:1.永嘉县2022级中小学(学前)试用期新教师试用期培训项目方案 2.永嘉县2022级中小学(学前)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学科导师聘任名单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永教办师函〔2022〕37号.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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