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2-294274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教育公文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教师〔2022〕37号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永嘉县2022级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试用期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师教育攀登计划(2019-2022)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领新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使其成为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四有好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永嘉县2022级中小学(学前)试用期新教师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永嘉县2022年新招聘的试用期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统招合同制新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2年8月—2023年7月。

三、培训安排及考核方案
见附件1。

四、培训指导师
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培训方案,各学科研训员结合自己学科特点,研制学科培训实施方案,引领新教师成长。

2.学校为新教师成长提供各方面支持,确定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的指导师供新教师双向选择,助力新教师成长。

3.指导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班级管理等方面为新教师提供指导,协助新教师顺利完成本次培训任务。

4.新教师结业考核合格者颁发合格证,考核不合格者要重新参加下年度的新教师培训,并报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附件:1.永嘉县2022级中小学(学前)试用期新教师试用期培训项目方案

          2.永嘉县2022级中小学(学前)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学科导师聘任名单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永教办师函〔2022〕3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