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1008003014099/2022-293411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函


蒋特丽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存在问题及解决的提案》(政协提案55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收件后立刻分解任务交由环卫中心负责办理。环卫中心经办人员于2022年6月6日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并于7月25日通过邮件与您进行协商,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工作。

一、关于加强宣教,从源头上减少垃圾污染。目前我县采取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刊播公益广告、网络新媒体、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分批召开分类培训班提升全县百名督导员分类督导实效,截止7月全县各乡镇(街道)共开展精准宣教讲座70场,“八进”(进社区/村、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商场、宾馆/酒店、窗口单位)宣讲活动343场。

二、关于做好分类减量,实现垃圾减量化的目标。目前,我县参照省标,按照分类类别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推进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便于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同时积极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果。同时县分类办于今年持续推进 “绿色嘉分站”(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工作,力争我县已建封闭式管理小区的“绿色嘉分站”配备率达100%。 

三、关于解决好“管”的问题。我县已出台《永嘉县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永分类办〔2022〕1号)、《关于印发<2022年永嘉县垃圾分类重点任务清单><2022年永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重点任务经费拨付办法><2022年度永嘉县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永分类办〔2022〕2号),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同时配合省市克难攻坚工作,出台《永嘉县生活垃圾分类补短破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引入第三方检查机制,对我县22个乡镇(街道),138个住宅小区进行单双月轮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通过考核、奖补、通报等形式,调动各镇街、各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性。

四、关于解决好钱的问题。2020年-2022年,县分类办每年都会出台《永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重点任务经费拨付办法》来 保障各项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和推进。经费保障主要分为预拨付经费(预拨付经费在任务数下达后,即预拨付于乡镇(街道)用于开展各项分类工作)和考核验收通过拨付经费(考核验收通过拨付经费用于重点项目通过省市县三级考核验收后进行发放)。

五、关于完善立法的问题。浙江省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我局已将垃圾分类执法纳入执法局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建立月通报和约谈机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垃圾分类执法业务培训,并下发《关于开展垃圾分类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永综执发〔2022〕65号)至各执法中队落实垃圾分类执法案件办理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执法人员进行约谈,并依据局人事相关制度处理;对于属地中队执法工作推进不力的,由局分管领导约谈属地中队负责人。截止7月我县办理垃圾分类相关案件624起,处罚金额88965元。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