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本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2-293389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2-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陈善凡代表:

您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私家车管理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您对我县农村私家车管理的建议鞭辟入里、客观准确,很有建设性。我局也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和您进行了沟通,并与会办单位做了大量的调研和政策处理工作。

一、背景分析

永嘉为千年古县,“八山一水一分田”是我县的地理地貌特征,可用于建设的用地少之又少。近三十年的城市化进程也极大的影响了永嘉农村的建设、教育、生活等传统方式,其中以民居的变化、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人的生活方式变化最为显著。您所提到的“农村私家车管理难”即农村停车难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二、目前情况

(一)村庄建设过程中设置公共停车场。目前,全县村庄有涉及到整村整治、美丽乡村、未来乡村等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停车场设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问题。有些村庄通过盘活农村闲置空地设置收费停车场,为农村集体经济带来增收。

(二)农民建房过程中建设私有停车位。目前在农村自建房建设阶段,大部分业主就已经通过减少建筑占地面积,在建房用地红线范围内腾挪出位置设置停车场,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位难问题。

三、下步措施

按照县内现有政策规定,在审批阶段准许农村建房的用地范围非常有限,把停车场作为硬性指标计入个人建房用地限额难以实现。如果不计入个人建房用地限额,则不属于农村审批房屋建设的法定必要前置条件,应属于村规民约要解决的问题。下步欲从其他几个可操作层面组织实施。

(一)在审批阶段做好相关规定或引导。近期县资规局起草的《关于编制农房建设区块规划建设方案经济技术指标控制的请示》(永资规〔2021〕265号)已获得县政府批复同意,请示件中已明确“对农房建设区块规划建设方案的停车位不受经济技术指标限制,但原则上建筑占地80㎡要设置1个车位(占地面积不足80㎡以80㎡计算)”,是跨出政府层面管控和引导解决农村私家车管理难问题的第一步。

(二)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停车场的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并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动用县级财政、整合各类建设项目资金,统筹资源进行停车场建设,。

(三)引导村集体或个人做好停车场建设。各属地镇街做好相关宣传引导,争取“多面、多手、多人”三管齐下进行停车场建设。一是盘活空置闲用地,引导村委盘活村内空置闲用地进行临时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发动乡贤进行集资建设,对原有村公共基础设施,如学校、村办公楼以及其他村公共基础设施等附属进行提升改造建设永久性停车场;三是鼓励闲置宅基地进入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公开交易,交易完成后可作为发展停车场设施等的作用;四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条件成熟后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建设手续报批,建设停车设施。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

(承办人:周蔓霞,联系电话:65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