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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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园广场、商业宣传噪音扰民治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并积极与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进行衔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防治责任机制 属地乡镇街道落实设置声环境质量检测站(点),文化部门建立系列管理规定及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公共场所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其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明确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检测和显示设施加强管理。 二、加强联合执法机制 公安、生态环境、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安、文化、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公园广场、商业宣传噪音扰民类报案情况进行会商、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我局执法队队长胡金燕联系,电话:6725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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