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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04/2022-292665 主题分类 教育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林康良等代表:

您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县财政局,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2012年8月,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县民办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2019年11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建立健全办学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大财政支持和要素保障力度、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等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有民办中小学15所,民办幼儿园124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5304人,在我县义务教育段中占比为17.7%。我县民办教育过去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教育需求、扩大教育规模总量、缓解政府投入教育压力、增加就业渠道、探索教育改革创新等方面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在我县民办教育发展中,教育部门在努力扶植的同时,也一直加强规范管理。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确实还存在如发展不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招生与收费不够规范、教师待遇偏低及遗留问题悬而不决等问题。针对以上现状,下一步,教育部门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大工作力度,促使我县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2021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20年,省、市、县相继制定出台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县政府确立了工作目标:至2022年9月1日前,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调整至5%以内。主要措施一是暂停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二是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三是稳步缩减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对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落后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求整改,控制办学规模;不能整改的要求停止办学。2022年,我县办学条件较差的“两校一区”已停止办学。四是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民办学校招生由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掐尖选拔生源。近三年来,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招录。五是全面加强财务和资金监管。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监管,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成本核算的方法,由教育、发改等部门严格审批。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监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2022年,某民办学校因引导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被教育部门查处。六是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通过主体自治、政策扶持、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支持和引导民办教育优质发展、规范发展、特色发展,提升内涵发展,走品牌发展之路。

二、落实民办教育发展财政保障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继续落实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650元,初中每生850元,高中每生20元,并根据民办中小学标准化学校13项指标中的生均建筑面积要求核定给予实际补助。2017、2018、2019三个学年民办教育公共财政补助资金分别为778.982万元、1000.3835万元、1155.53万元。2020学年为1149.6万,因县财政困难,暂缓支付。县财政局表示,将尽最大努力优先保障各项教育经费支出。2021学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已在核算中。

三、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障制度

在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工作中,教育部门将督促民办学校做好教师队伍合理配置,通过多种途径配足配齐配强师资。通过年检等手段,强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教师工资福利、社保待遇保障等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目前,我县已实施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自愿参加人事代理的教师涉及学校44所达558人,这些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据了解,目前我县部分民工子弟学校教师工资偏低,月薪5000多(含社保),而优质民办学校的工资已远高于公办学校。教育部门将加强财务监督,要求民办学校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度我县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

四、加强民办学校发展规范管理

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2022年我局已全面修改《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使学校年检与过程管理相结合,提高年检指标要求,促使规范发展。从今年的年检工作中看出,年检工作已成为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与重点工作推进的有效抓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民办学校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新学校管理模式,加快创建省标准化学校步伐。

五、积极处理民办教育发展遗留问题

前几年,政府部门由于扶植民办教育发展的力度过大,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租赁合同纠纷等遗留问题难以解决。根据规我县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对于租用公有教育资源办学的民办学校,政府部门将重新评估作价,签订租赁协议。如永嘉县博闻实验学校合同纠纷,目前校方已提出调解意愿,校方曾表示,调解后租金合理,愿意继续办学;如租金不合理,则解除合同,停止办学。我局已积极与博闻学校沟通,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调解方案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形成调解预案,并汇报县委、县政府,建议县委、县政府召开协调会议处理,或者走法律程序依法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科韩雪峰联系,电话:057767225147


永嘉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