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2/2022-29753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公共就业服务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度永嘉县就业见习基地与就业见习岗位申报开始啦!永嘉企事业单位看过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将选定30-40家左右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基地,提供约300个左右见习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单位不能申报就业见习岗位(不含下属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2.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三)申报材料
1.《永嘉县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
2.《永嘉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见习岗位申报

     原则上见习岗位数不得超过见习基地在岗职工总数的 30%,且所提供岗位须为见习基地本单位岗位。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确有需要延期的请报永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因2021年度的见习补贴安排在2022年4月份申报、5月份审核,为做好衔接工作,故2022年度见习期限从6月1日开始顺延。


四、补贴政策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市级和县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50%以上的,补贴提高至70%。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提高至80%。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不超过50元/每人。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5日前。
2.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公共文化活动中心)

3.联系人:廖宝华,联系电话:67951851,联系手机:13777705660,机关网:675660


六、其他事宜

1.2021年度已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2年内有效,不必再申报认定,可以继续开展就业见习或重新申报见习岗位。
2.补贴申报事宜届时另行发文执行。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