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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一、见习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二、见习岗位申报 原则上见习岗位数不得超过见习基地在岗职工总数的 30%,且所提供岗位须为见习基地本单位岗位。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确有需要延期的请报永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因2021年度的见习补贴安排在2022年4月份申报、5月份审核,为做好衔接工作,故2022年度见习期限从6月1日开始顺延。 四、补贴政策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市级和县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50%以上的,补贴提高至70%。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见习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提高至80%。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不超过50元/每人。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5日前。 3.联系人:廖宝华,联系电话:67951851,联系手机:13777705660,机关网:675660 六、其他事宜 1.2021年度已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2年内有效,不必再申报认定,可以继续开展就业见习或重新申报见习岗位。 永嘉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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